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同意丹江口鑫诚典当有限公司退出典当行业的公告
按照《全省典当行设立、变更及退出操作指引(试行)》(鄂金发〔2021〕24号)规定,根据企业申请,依属地监管部门审核意见,经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审批,同意丹江口鑫诚典当有限公司以变更名称及经营范围方式退出典当经营行业,终止其典当经营资格。现将公司信息公告如下:
丹江口鑫诚典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81075485081M。
属地承担地方金融管理职能的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退出(变更)手续,妥善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特此公告。
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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