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4〕18号)精神,按照《省经信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 <湖北省推动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经信规划〔2024〕56号)要求,实施好我省工业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补贴政策,现就2024年度申报融资租赁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省级财政对制造业企业采用直接融资租赁设备方式开展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支持,按设备融资租赁合同额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单个合同补贴期最长2年给予补贴,单个工业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2024年度补贴金额=融资租赁合同额×LPR×15%×补贴期(年)。其中: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在5年(不含)以下的,LPR以合同签订日一年期利率为核算基准;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在5年(含)以上的,LPR以合同签订日五年期利率为核算基准。
申报2024年度设备融资租赁财政补贴的企业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湖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3年内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在绩效评估、审计监督、财政检查中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问题;
(二)正常经营6个月(含)以上,缴纳城镇职工社保6个月(含)以上且处于正常缴纳状态;
(三)未被列入黑名单或联合失信惩戒名单;
(四)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设备直接融资租赁合同,设备已交付并在省内使用;租赁期限1年(含)以上且单个项目合同金额 200万元(含)以上。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须为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认可的融资租赁公司。
注: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