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刊发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文章
《政策》刊发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文章
日前,由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委员会主办的《政策》杂志,在2024年10月期刊发了署名为中共湖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湖北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的文章《全力谱写新时代金融高质量发展荆楚新篇章》,全文如下:
全力谱写新时代金融高质量发展荆楚新篇章
中共湖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湖北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金融工作,对金融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了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金融篇,为新时代新征程推动金融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部署的要求。今年2月6日,省委金融办、省委金融工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当前,省市县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全面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全省金融工作进入了新阶段新征程。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委员会会议和全国地方党委金融办主任会议精神,按照省委金融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要求,进一步强化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责任自觉,更好统筹抓党建、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各项工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是做好新时代金融工作的根本遵循
(一)深刻领悟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丰富内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探索新时代金融发展规律,不断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本质的认识,不断推进金融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积累了宝贵经验,逐步走出一条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以“八个坚持”对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作出精辟概括,系统阐释了坚持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本质特征和主要内涵,明确了金融工作怎么看、怎么干,既有世界观又有方法论,构成了一个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我们必须长期坚持、准确把握。当前要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融会贯通,自觉把金融各项工作融入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中谋划推动,找准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落脚点、结合点和发力点,切实推动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越走越好,越走越宽。
(二)深刻领悟金融强国建设的核心要义。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目标,将金融工作上升到新的战略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什么样的金融强国、怎样建设金融强国作了深入阐释,“六个强大”深刻阐明了金融强国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关键核心要素,为金融强国建设明确了战略任务,指明了前进方向,指出了建设金融强国的内在要求、实践路径和主攻方向。湖北作为经济大省、科教大省、农业大省、生态大省,拥有发展现代金融业的良好条件。我们要奋发作为、主动担当,锚定省委金融委提出的金融强省“五个更”工作目标和“五个持续加力”工作任务,全力谋划和推进金融强省建设,依托湖北经济金融发展优势和资源禀赋特点,加快构建全省现代金融体系,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金融强国建设作出湖北贡献。
(三)深刻领悟金融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路径要求。金融是“国之大者”,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省委就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作出了全面部署。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迫切需要更加充足、更加适配、更加便利、更加稳健的金融供给。我们必须责任上肩、扛起担子,积极融入大财政体系建设,助力国有“三资”活起来、债务结构优起来、有效投资转起来,精准对接供应链企业融资需求,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和适配性,推动金融产品、业务、服务创新,促进更多资源流向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同时,持续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房地产和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织紧织密地方金融监管网络,切实为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汇集更多金融资源、凝聚更大金融合力、构筑更牢金融安全防线。
二、扎实推动金融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功能优化,金融组织体系更加完备。全省形成以银行、证券、保险为主体,地方金融组织为补充,传统与新兴金融业态并举,中资外资与国有民营共同发展的金融组织体系。全省金融业今年上半年实现增加值1773.61亿元,金融机构超过1600家,资产总额超过11万亿元,外资银行、法人保险机构数均居中部第一。
(二)扩面增量,综合发展能级持续跃升。持续推动金融资源向实体经济“浇灌”,全省存、贷款余额双双突破8万亿元、连续三年每年新增超过7000亿,社会融资规模突破12万亿、连续三年每年跨越一个万亿台阶。深入实施资本市场建设“楚天行动”,上市公司总数达到184家,连续三年每年新增20家以上,省级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企业达到1213家,新三板挂牌企业232家,位居中部第一、全国第七,全省上半年直接融资总额3762.29亿元,同比增长7.08%,为经济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三)创新赋能,金融服务质效提档升级。积极推进金融改革试点,成功推动全国首批“专精特新”专板落地湖北,国家级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建设、湖北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取得初步成效。“中碳登”注册登记结算系统在全国率先打通“电—碳—金融”三大市场,湖北碳市场成交量、成交额领跑全国。建成科技融资担保体系,截至2024年6月末,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保余额333.8亿元,同比增长64.3%。创新推出“301”线上快贷、楚天贷款码、荆楚融担码等数字化金融服务模式。加快推进湖北省中小企业融资信用平台“鄂融通”线上融资对接,入驻金融机构达到3576家,汇集2608个金融产品,融资金额超8000亿元。金融“早春行”上半年累计签约7.1万户,融资协议金额11232亿元,同比增长29%,融资对接实现市州全覆盖。
(四)规范有序,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全面加强。推动出台、实施《湖北省地方金融条例》,建设完善七类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对地方金融组织经营数据统计、监管指标测定、风险监测预警监管的全覆盖,综合运用分类评级、“双随机、一公开”、名单制管理、跨部门联合执法等多样化监管方式,累计检查各类地方金融组织3000余家次,依法依规清退地方金融组织442家,“减量增质”成效明显。
(五)防控有力,金融生态环境不断优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积极成果,截至今年6月末,全省银行不良贷款率1.43%、好于全国,P2P网络借贷法人机构实现全面退出;地方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未被列入12个高风险省份,风险等级降至黄色区间;近五年非法集资新发案件数、存量案件数分别下降62.8%、75.8%,平安建设考核连续多年位列全国第一方阵。
三、以金融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
(一)聚焦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全力开展金融“五大行动”。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的要求, 深入推进科技提能、绿色突破、普惠增量、养老创新、数字提速“五大行动”。聚焦科技创新,推动出台并深入落实科技金融效能提升行动方案,聚焦“61020”全链条攻关,加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促进绿色发展,充分发挥“中碳登”引领作用,积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引导金融资源支持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深耕普惠沃土,实施普惠金融工作站“百千工程”,加大对县域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深入开展金融“早春行”行动,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持续提高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融资可得性。助力幸福养老,推动金融机构加强线上线下适老化改造,引导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供给,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助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强化数智赋能,建强用好数字云服务平台、银企线上对接平台,加快构建竞争有序、安全便捷的征信服务体系,持续推广运用“301”线上快贷、鄂融通“1133”模式等数字化融资模式,不断增强数字金融便利性和竞争力。
(二)聚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围绕落实《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防风险”工作方案(2024年)》,重点针对中小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债务、房地产等领域,研究具体落实措施。有力有序防范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落实风险处置方案,全力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坚决守住风险底线。统筹发力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以大财政体系建设为引领,健全完善以有效债务为核心的投资、财政、金融统筹机制,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参与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执行一揽子化债方案。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依托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房地产“白名单”项目的融资支持,重点保障“三大工程”金融供给。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我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协调机制,对涉非案件等实行目标和清单制管理,积极推进“四位一体”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涉金融风险隐患大排查,扎实推动防非宣传教育,做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
(三)聚焦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不断提升地方金融监管能力。 加强金融监管是防控金融风险、规范金融秩序的关键,也是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法治建设,根据国家层面金融领域重要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情况,结合我省实际,制定配套制度,逐步完善地方金融法治体系和监管执法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央地金融监管工作协同,推动省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高效运转,切实做到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提升地方金融监管质效,认真落实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和减量提质专项行动,加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在市场准入、日常监管、行政处罚、失信惩戒等方面统筹发力,持续净化地方金融组织发展环境,确保监管严密有效。
(四)聚焦抓好党的建设,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在新起点上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我们必须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建立健全党领导金融工作的体制机制,落实向党中央定期汇报金融工作体制、金融工作落实督办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面理顺市县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抓党建、防风险、强监管相关职责,全力以赴做好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我省的统筹协调、系统推进、督促落实。加强全省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建立健全对全省地方国有金融企业监管、考核、党建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推动非公金融企业的党员覆盖、党组织建设,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增强金融系统凝聚力和战斗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金融干部人才队伍,持续加大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省直部门之间的挂职锻炼,促进金融人才交流,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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