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科技金融质效提升行动方案》主要内容有哪些?

2024-11-05 10:01 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行动方案》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聚焦打造具有湖北特色的科技金融体系,提出工作目标;第二部分围绕拓展多元化接力式科技金融服务路径,提出16条行动举措;第三部分从组织推动、监测通报、风险防范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其中,第二部分是《行动方案》核心内容,具体包括:

第1至4条,充分发挥以银行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作用,主要包括:优化科技金融激励引导政策,用好用足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再贴现及财政贴息等政策工具;加快建设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大力引进租赁、财务结算等专业机构;构建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信贷产品,大力推广“301”全线上纯信用快贷、企业创新积分贷、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并购贷款等产品和模式,健全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推广投贷联动业务模式,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更好的长期性融资服务。

第5、6、7、15条,重点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主要包括:招引各类基金,聚焦“募投管退”全链条,提高国有出资比例、投资损失容忍率、收益让渡,实施差异化考评,推进私募基金份额转让试点;建立科技型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全力推动科技型企业加快上市进程,支持科技型企业并购重组、股权转让、资产证券化,完善区域性股权市场对科技型企业的综合金融服务功能;加强科技型企业发债项目储备和融资辅导,扩大发债信用评级覆盖面,支持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票据、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畅通科技领域跨境投融资渠道,支持跨境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覆盖更多科技型企业。

第8条,推动保险机构开发专属科技保险产品,大力争取险资投资重点项目。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是我国首个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要深化示范区建设,支持东湖高新区设立科技保险风险补偿资金,通过收购等方式组建科技保险经纪公司,承接科技创新专项任务。

第9条,提高科技担保业务规模和服务质效,引导省市县融资担保机构加强资源整合,创新产品,优化流程,做大业务规模。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施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

第10条,吸收借鉴外省工作经验,解决科技人才价值实现较难的问题,提出启动开展科技人才积分工作,推动金融机构将人才积分和定价模型有机结合,实现“人才有价”。

第11条,推行市场化的科技项目遴选模式,建立科技项目投融资需求信息共享机制。为金融机构、投资机构评估审查提供良好条件。

第12条,拓宽金融服务国家实验室等科技机构、科研创新平台基地的有效路径,加速金融科技创新成果落地转化与产业化发展。

第13条,加强各类金融资源与科创供应链平台的对接,实现资金供需双方高效匹配。推动金融机构、核心企业、配套服务机构信息协调和共享合作,更好满足链上企业融资需求。全力推动各数据平台互联互通,提升数据赋能金融机构、服务科创企业能力。

第14条,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提升金融机构在线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登记的便利化程度,完善知识产权评估、登记、管理等配套服务,优化知识产权处置模式等。

第16条,解决科技金融人才短缺问题,提出持续加强复合型科技金融人才规模化培育力度,大力引进创业投资高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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