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牢风险底线 防范“黑天鹅”“灰犀牛”——2019年全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综述

2020-01-16 14:38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5日,武汉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国安金融板块互动活动。

2019年9月12日,湖北省暨武汉市防范和处置“非法校园贷”系列主题活动

启动仪式在武汉工商学院举行。

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危与机交织,防范“黑天鹅”“灰犀牛”尤为紧迫。

“既要高度警惕“黑天鹅”事件,也要防范“灰犀牛”事件;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既要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也要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出的明确要求。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三大攻坚战的重要战役。其中,金融领域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战场,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是当前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

2019年,湖北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守住底线   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2019年是中央作出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的第二年,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印发了《湖北省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方案》,聚焦重大风险,全面深入推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

通过共同努力,全省“指挥部统筹、市(州)县负责、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各级政府、各部门、金融监管单位及金融机构认真履行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机构主体责任,紧盯年初目标任务,深入推进“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应对P2P网络借贷风险、打击‘非法校园贷’、防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处置重点企业债务、化解上市企业股权质押、清理规范地方类金融机构、地方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等重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19年,我省牢牢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全省实现了非法集资新发案件下降30%,陈案处置下降50%,P2P网络借贷在营机构下降60%、业务规模下降40%、出借人数下降30%的年度目标,基本化解了“非法校园贷”存量风险,有效控制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的蔓延,稳妥处置了重点企业债务风险,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得到有效缓解,类金融机构风险防控机制基本健全,地方交易场所存量风险稳步压降,圆满完成了2019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既定目标,确保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军运会期间的社会经济稳定。

多措并举   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2019年,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防范和风险意识,全省扎实推进年度有集中宣传月、季度有集中宣传周、月度有集中宣传日等活动。通过全省范围内不间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宣传教育,实现了宣传教育的人群、地域全覆盖,人民群众对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宣传教育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不断提高。各地、各部门结合宣传教育月、国家网络安全周、宪法集中宣传日等活动,依托案例警示、法律宣讲、入户宣传、风险提示、寓教于乐等5种形式,深入推进宣传教育“六进”,开展全面宣传。省检察院向全省检察机关征集了一批2018年以来所办理的已经判决生效的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犯罪案件,逐件进行梳理,挑选15起典型案例开展案例警示宣传。全省累计组织大型集中宣传活动16986次,参与群众515万余人;开展“六进”集中宣传活动130882次,参与群众1377万余人;发放悬挂宣传资料1967万余份,覆盖人群3000万人次。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全省各地金融工作局结合本地实际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开展了调查研究,通过检视问题查找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中的差距和短板,实现了整改落实工作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具体工作的有机结合。

全省先后集中开展了金融风险隐患大排查、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和广告资讯信息清理排查等活动。通过定期进行1次全面评估(年初风险评估)、2次全面摸排(金融风险隐患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盯紧3类重点(重点领域、重点业态、重点地域)、开展4次重点排查(全年4个季度)、依托5种排查方式(互联网排查、社会面清查、行业排查、资金异动排查、媒体和公众监督),组织各市州及行业监管部门开展金融风险隐患排查。全省共摸排企业机构154806家,梳理全省非法集资等风险隐患59条,实地检查各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9626家,非现场监测各类广告和资讯信息594859条,开展行政约谈949次。

事先提前预警,才能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2019年,全省“四位一体”监测预警体系基本建成。省级大数据监测预警、省市行业部门监管、市县群众举报奖励、县乡综治网格监测的“四位一体”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发挥威力,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线索信息实现了互联共享,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得到了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有效防止了风险隐患苗头的“拖大拖炸”。

目前,湖北省暨武汉市大数据监测预警平台已经成功运行1年,通过设立“白鳍豚指数”分析模型,已监测覆盖企业50余万家,发现风险企业697家。各级银保监局编发资金异动监测信息70余期,湖北证监局移送风险线索10余条,民政等行业监管部门移送风险线索20余条。群众举报奖励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省累计共接到举报线索434条,符合奖励线索29条,兑付举报奖励资金2.08万元。省委网信办从舆情监测出发,补齐了金融风险的“四位一体”监测预警体系的舆论监测短板,提前预警了10余起涉嫌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事件,确保了风险及时感知、有效处置。此外,全省17个市州已全面完善“非法集资工作+综治网格”体制机制建设,通过开展网格员基层监控工作培训,加大基层网格员工作表彰奖励力度,充分发挥了综治网格员走街串巷贴近基层的一线预警作用。

严厉打击   遏制违法违规金融风险

2019年,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印发《湖北省非法集资案件处置攻坚工作方案》,制定非法集资陈案处置下降50%目标,开展非法集资陈案处置攻坚行动。对在陈案处置过程中的各地速度不快、落实不力等问题,进行现场督办或函告提示,及时向党委、政府提示风险。定期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进行案件处置工作会商,对处置时间长、进展慢的案件进行指导帮扶。省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实施细则》,有效指导了中基层法院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的量刑,有效推动了非法集资等案件的快审、快结。截至去年12月底,全省新发非法集资案件69起、同比减少25起,涉案金额26.19亿元、下降81.81亿元,参与人数1.78万人,减少3.62万人;非法集资案件全年销号154起,司法判决审结190起。

2019年,全省法人网贷机构由上年的147家减到10家、减少137家、下降93.2%。其中,在营机构由上年的50家减到10家,减少40家、下降80%;借贷余额由上年的56.79亿元减到11.25亿元,减少45.54亿元、下降80.19%;出借人次由上年的78297人减到8927人,减少69370人、下降88.59%。去年以来,根据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省P2P网络借贷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制定湖北省网络借贷机构整体退出工作方案、“僵尸类”网贷机构退出等细化方案、湖北省网络借贷风险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指导推进全省P2P网络借贷风险处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积极发挥监管职能作用,通过注销登记、关闭网站等手段,有序推动了全省80家网络借贷僵尸机构的全部退出。

目前,全省“非法校园贷”风险已基本化解。在2019年开学季,湖北银保监局联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教育厅向全省每一名大学新生寄送入学通知书的同时寄送金融安全知识宣传册。2019年,全省高校共发现新增“非法校园贷”13起,较2018年大幅下降。截至2019年12月,存量“非法校园贷”基本处置完毕。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129所高校设立校园普惠金融网格化工作站348个,开发了一批定制化、规范化的助学、培训、消费、创业等校园金融产品。

引导规范   促进金融行业稳定运行

金融机构一旦出现风险,将对整体经济产生巨大影响。2019年,我省有效化解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截至2019年11月,全省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729.2亿元,不良贷款率1.4%,同比下降0.15个百分点。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76.06%,同比下降10.15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率在中部六省最低,且低于全国0.66个百分点。各地纷纷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银行、重点大户,优化化解方式,创新化解渠道,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化解;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发挥主体作用,通过核销、诉讼等手段开展不良贷款风险处置。

扎实推进地方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根据证监会清整办关于三年攻坚战期间地方交易场所清理整顿有关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交易场所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工作完成时限、清理规范措施、日常监管单位责任和工作保障机制等进行了明确。先后约谈了部分交易场所,督促制定整改方案,推进存量风险处置。并组织召开了全省交易场所座谈会,分析风险形势,研究交易场所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防止新增风险。

机构改革后,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积极履行监管责任,有序推动类金融机构清理规范。先后印发《全省类金融机构开展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在全省范围开展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清理规范等工作,建立了类金融机构工作台账,夯实了监管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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