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昌市九合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股权的公告
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和《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退出操作指引(试行)》(鄂金发〔2021〕24号)等规定,经宜昌市九合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初审,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审批,现公告如下:
同意宜昌市九合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湖北三峡文旅集团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0%股权转让给宜昌城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特此公告。
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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