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鑫汉融典当有限公司变更股东股权和经营地址的公告
根据《全省典当行设立、变更及退出操作指引(试行)》(鄂金发〔2021〕24号)等规定,经武汉鑫汉融典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汉融典当”)申请,武汉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审核,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准予备案,现公告如下:
一、同意鑫汉融典当公司股东刘昕将其持有的24%股权、魏少华将其持有的5%股权转让给沈兰;刘启愚将其持有的10%股权、魏少华将其持有的10%股权转让给黄品芳。变更后的股东股权结构为武汉道生道商贸有限公司出资900万元,占比30%;武汉路定达商贸有限公司出资630万元,占比21%;沈兰出资870万元,占比29%;黄品芳出资600万元,占比20%。
二、同意鑫汉融典当公司经营地址由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新光大厦1栋10层6室变更为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新光大厦1栋19层5室、6室、7室。
特此公告。
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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