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充分发挥科创金融创新驱动作用

2022-01-17 15:51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巩固深化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成果,积极争取国家科创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加快推进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建设,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配置,推动金融资源与科创资源精准对接,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全国重要的科创金融高地。

一、创新科创金融组织体系

探索设立专注服务于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科创专业银行,推动商业银行科技分支行、科技金融事业部、科技贷款中心等专营业机构增加数量、扩大规模。积极争取国家级金融科技重大项目和平台落户湖北,吸引央企旗下金融科技企业及境内外金融科技独角兽企业、金融科技细分领域瞪羚企业入驻。鼓励省内具有业务基础和研发能力的金融企业、科技企业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金融科技研发中心,培育一批金融科技细分领域领军企业和研发机构。支持发展保险科技支公司、科技担保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科技金融组织,鼓励各类科技金融组织服务人才创新创业资金需求。推动金融机构设立科创贷款中心、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等特色机构,专注发展科技金融。依托科研院所、国家(省)级高新区等科研优势,搭建金融支持创新发展服务联盟、重大创新平台、领军企业创新联合体,探索建立专家智库、科技型企业名录库、科技项目信息库,加强资源共享与业务协作。培育发展科技咨询、知识产权评估、中介服务等科创金融配套服务机构,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组织体系。建立光谷科技大走廊科技金融公共服务平台,探索跨区域成本共担、利益共享、联合授信机制,推进光谷科创大走廊区域协同创新。

二、完善科创金融政策体系

加大对科创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的财政资金投入,大力发展政策性科技金融服务,扩大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准备金规模,积极运用政府引导基金、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创新创业企业信用增信机制,加大科创金融风险补偿与分担,吸引多种资金投入科创领域,促进银行、担保、保险业及中介服务机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鼓励银行机构设立科创专营机构并适当下放审批权限,建立符合科创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模式。加强科创金融统计,支持金融机构参与科创企业创新能力与科技成果评价,探索建立以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的科技成果商业化评价指标体系、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监测体系、科技信贷政策效果评价体系。

三、提升科创金融服务质效

鼓励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建立适合科技型企业特点的差异化运营管理方式,创新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

(一)加强科技金融信贷供给。鼓励金融机构建立以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指标的科技型企业客户准入和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差异化运营管理方式。探索运用科创领域专项货币政策工具,积极对接国家科创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向承担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任务的企业发放优惠利率的中长期贷款。鼓励银行机构创新符合科创企业特点的科技信贷产品,优化业务流程和管理模式,进一步推进投贷联动试点,推广“贷款外部直投”“贷款远期权益”等业务,发展保证类、权益类、认购类创新产品。推广“科创贷”科创贷:银行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入驻各类创新创业载体的初创企业通过银行资金帮助企业增信的信贷产品。等覆盖科创企业生命周期的信贷产品,开展验收贷、上市贷、人才贷等科技型企业创新业务。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融资,扩大知识产权质押物范围,对企业专利权、高校专用权和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进行打包组合融资,发展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信托等知识产品金融产品,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增量扩面。探索支持产业创新链前端的信贷模式,引导商业银行创新科技型企业利率定价机制,降低科技型企业特别是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专业投资机构加强“债权股权”跨界联动,共同满足科技型企业结构化融资需求。

(二)充分运用创业创新金融工具和产品。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双创金融债券,支持硬核科技企业和高成长性创新创业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深化科创保险服务,扩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覆盖面,推动贷款保证保险发展,支持保险公司打造高新技术企业承保服务平台,精准对接科技型企业需求,研发推广专利综合保险等符合科技型企业需求的保险产品,加大对科创企业的保险资金投入。

(三)加强对基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金融支持。梳理一批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领域的重大科技项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科技创新型企业,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科技创新和基础研究专项贷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探索以捐赠、建立基金、开展联合资助等方式,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金融资本投入,与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建立基础研究长期投入和利益共享等合作机制,促进重大原创突破。

(四)拓展科创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加快发展金融科技专业孵化器、加速器和创客空间。设立湖北实验室成果转化基金,支持光谷实验室、珞珈实验室、江夏实验室、洪山实验室、江城实验室、东湖实验室、九峰山实验室、隆中实验室、三峡实验室等湖北实验室建设。支持在鄂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对接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机构,推进各类实验室提高“钱变纸”科研产出质量,打通“纸变钱”成果转化通道。支持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通过发行债券扩大融资。设立湖北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加强与头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作,构建以政府基金为引导、社会资本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创新创业资本筹集机制。建设创业投资集聚发展示范区和综合服务基地,吸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风险投资机构集聚发展,拓宽创投资本退出渠道,引导创投机构增强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理念。实施科技金融服务“滴灌”行动,建立科技型企业名单库,科技项目信息库、技术专家库等科创资源信息平台,促进金融资源与科创资源精准对接。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建立全链条、全周期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五)发挥融资担保体系扶持作用。加大“再担科创贷”等产品创新力度,加强对科创企业担保增信力度。支持高新区针对科创企业设立专项型融资担保平台,配套专项风险补偿资金池,助推科创企业融资。

四、推动金融数字化转型

强化现代科技在金融领域的创新运用,加大科技投入和智力支持,提升产业链金融、供应链金融、普惠金融、贸易金融、知识产权金融等实体经济金融服务线上化、数字化水平。支持金融企业、金融基础设施、金融管理部门围绕资产管理、支付结算、风险管理、金融监管、登记托管、征信评级、资产交易、数据管理等金融运用场景和环节,运用科技手段优化业务流程、风控模式,创新金融服务和管理。积极推动金融数据中心、金融云服务平台、区块链底层技术服务平台等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数字金融重点机构和重大项目落地。建立金融科技创新实验室与科技企业数字征信实验室,争创区块链等国家级金融科技实验室,加速金融科技创新成果落地转化与产业化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数字银行、开放银行、智慧银行、智慧保险等新型服务模式创新,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生物识别等技术,优化信贷与风控模型,打造智能信贷、大数据征信、智能投顾、智能风控等金融科技应用产品,提高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支持数字金融与民生领域相融合,推动政府、公共服务部门放开医疗教育、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数字金融业务应用场景,加快5G+场景”智慧网点建设,加强智慧管理系统应用和智能设备布放,提升金融惠民便民服务水平。

专栏:科创金融创新重点工作

完善科技创新投资基金体系。发挥国有资本引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形成覆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等科技创新投资基金体系,支持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以及新兴产业发展,降低科技型企业特别是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融资成本。

科技金融服务“滴灌行动”。以政府引导基金为桥梁和纽带,聚合各类金融机构、金融产品、金融服务,重点围绕科技企业、科技成果、科技人才量身定制“纾困融资”金融产品,开展“精准滴灌”,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升高”“高升规”,培育更多细分领域“小巨人”企业和上市科技企业。

东湖数字征信实验室:以B2C企业、科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重点,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探索化解小微企业信贷难、普惠型数字征信产品缺乏等突出问题。

推动开放银行建设:利用区块链、云计算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生物识别技术,推动银行、金融科技公司等多方合作,实现银行间数据共享,共同打造开放、共享、创新的金融生态,提高开发长尾客户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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